首 页
公开目录
公开指南
公开申请表
公开流程图
公开制度规定
 
信息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福安下百石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湾坞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

下白石镇党政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办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发布全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2)应急管理
   (3)安全生产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5)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7)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8)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9)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10)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11)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12)工作动态
  (13)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形式
  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法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政府网站上填写并递交《湾坞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向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湾坞乡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3-6295001
  传真号码:0593-6295003
  电子邮箱:fawwxzf@163.com
  通信地址:湾坞乡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35500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湾坞乡党政办公室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4、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Copyright 2008 by faxbs.gov.cn Tel:0593-######### 闽ICP00000号
主办单位:下百石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福安分类信息网 管理入口:登录
Published at 2008-11-21 7:13:23, Powered By WRMPS v2008 SP2(ACCESS) 0